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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罗琳·埃利奥特:加拿大的末日即将来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新民主党正在引领这一潮流

David Eby 政府将赋予原住民对该省大片地区的否决权

联邦政府旨在加快重大项目审批的新法律,将“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中“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条款的真正含义置于聚光灯下。问题的核心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同意”是否意味着原住民有权否决项目,即使是那些事关公共利益的项目?

尽管总理司法部长试图采取微妙的路线来避免做出这一承诺,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却全力采取否决态度。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原住民权利宣言》的推动下,省长戴维·埃比(David Eby)承认,未经原住民群体同意,省政府不会根据其快速通道法加快推进皇家土地上的重大项目。与此同时,在与覆盖该省广大地区的原住民群体签订的协议中,越来越多的协议中已经写入了有效的否决权。

一个例子是《shíshálh 基金会协议》,该协议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阳光海岸120万英亩公共土地的不同程度的决策权赋予仅代表1700人的原住民政府根据该协议,该地区所有土地法决策的申请都将经过共享的、基于同意的,甚至是专属的《shíshálh 基金会协议》决策流程。

尽管这项基于同意的安排正是去年迫使政府在公众强烈反对后暂停其有争议的《土地法》修正案的原因,但该协议仍被正确地视为全省更多交易的先兆。

政府文件指出,“同意”的意思是“授权必须经省政府和原住民批准后才能颁发”。尽管官方对此予以否认,但很难看出在这种情况下,“同意”除了否决之外还有什么其他含义。

在 shíshálh 案中,同意条款“要求 shíshálh Nation 和 BC 在省级决定授权该活动之前同意拟议的活动。”换句话说,即使拟议的活动符合更广泛的公众利益,未经 shíshálh Nation 批准,也不会颁发授权。

该协议甚至更进一步,承诺“探索一项专属决策协议”。这“将承认省政府对特定事项的‘管辖权’,而省政府则退出对这些事项的决策。”

加拿大法律中没有规定原住民对公共土地拥有专属决策权的法律依据,但省政府承认,他们根本不会参与决策,这使得公众利益完全得不到体现。

即便如此,政府仍然坚持其令人难以置信的立场,认为这“不涉及否决权”,而是反映了(民主和法律上有缺陷的)DRIPA 原则,即“两国政府都有权决定是否应颁发特定授权”。

从民主角度来看,希沙尔民族的宪法非常明确:只有成员才能在希沙尔选举中投票,成员资格严格基于血统。这意味着,居住在协议覆盖的广大地区的数万公民在直接影响其利益的土地使用决策中将没有民主发言权。这一事实已经引发了阳光海岸一个社区团体的重大宪法挑战。

这只是卑诗省正在实施的众多类似安排之一

上个月,省政府宣布与五个原住民团体联合开展土地利用规划,该规划位于矿产资源丰富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西北部,覆盖面积超过英格兰。基于同意的协议再次被吹捧为该规划的一部分。

这意味着总人口不到 15,000 人的原住民群体将能够对一个幅员辽阔、经济至关重要的地区行使决策权,而这个地区将影响到 500 多万与他们没有民主关系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人。

另一项近期协议规定,“任何在 Teẑtan 地区开采的矿山,如果属于《环境评估法》规定的可审查项目,都必须征得 Tŝilhqot’in 族人的同意”。新协议涵盖的 74 万英亩土地,即使不是全部,也大部分位于加拿大最高法院承认的Tŝilhqot’in 原住民所有权区域之外,仍为公共土地。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再次同意对一块公共土地行使有效否决权,而该权力的行使对象是非原住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居民无法投票选举的管理机构。他们再次未能履行自身为更广泛的公众利益做出决策的基本责任。

多年来,加拿大法院始终呼吁在公共利益与原住民群体的独特利益之间取得平衡。找到这种平衡,理应是我们选出的政府一项艰巨而又至关重要的任务。

相反,在《DRIPA》的框架下,卑诗省政府日益放弃保护公众利益的责任,并侵蚀着我们民主的根本原则。时间将证明联邦政府是否会步其后尘。

卡罗琳·埃利奥特 (Caroline Elliott) 博士是亚里士多德公共政策基金会的高级研究员,也是 BC 公共土地使用协会 (publiclanduse.ca) 的董事会成员。

谷歌翻译Caroline Elliott: The end of Canada is coming and B.C.’s NDP is leading the charge

 

《土著人民权利宣言》法案

最后更新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

《宣言法》确立了《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PDF,150KB)  (《联合国宣言》)作为该省的和解框架,响应了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行动呼吁

《宣言法案》旨在开辟一条尊重土著人民人权的道路,同时为我们共同开展的工作引入更好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该立法有四个关键领域:

  • 第 3 部分要求政府使省级法律与《联合国宣言》保持一致。

  • 第四部分要求省政府 与土著人民协商合作,制定并实施一项行动计划,以实现联合国宣言的目标。

  • 第五部分要求定期向立法机关报告,监测法律协调和行动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包括在每年 6 月 30 日之前提交年度报告。

  • 第 6 和第 7 条允许省政府灵活地与更广泛的原住民政府达成协议,并共同行使法定决策 权。

为支持第三条的实施,安省成立了“宣言法案”秘书处,由副部长杰西卡·伍德/西·西蒂亚克斯领导。该秘书处于2022年预算中宣布成立,是政府内部的一个中央机构,旨在指导和协助安省确保省级法律符合联合国《宣言》,并在与原住民协商合作下制定。

宣言法案行动计划
照片:尼古拉河下游的恩拉卡帕穆克斯地区

《宣言法案行动计划》是一项为期五年的跨政府行动计划,将指导卑诗省落实联合国宣言的工作

下载该计划(PDF,3.7MB)或访问 《宣言法案》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宣言法年度报告
站在森林里微笑的土著儿童

2024/25 宣言法案年度报告详细介绍了宣言法案行动计划前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或完成的 78 项行动的进展情况,以及协调省级法律的工作。 

下载报告(PDF,17.5MB)在线查看

联系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或索取 2023/24 年度《宣言法》年度报告纸质版,请联系 Declaration@gov.bc.ca

谷歌翻译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