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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届议会第一届会议 3. 查理三世,2025年 |
| 加拿大下议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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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号法案 颁布《加拿大自由贸易和劳动力流动法》和《加拿大建设法》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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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下议院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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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总督阁下建议下议院根据情况、按照题为“颁布加拿大自由贸易和劳动力流动法和加拿大建设法的法案”中规定的方式和目的拨款公共收入。
概括
第一部分颁布了《加拿大自由贸易和劳动力流动法》,该法建立了一个法定框架,以消除联邦对省际货物和服务贸易的障碍,并提高加拿大境内的劳动力流动。就货物和服务而言,该法规定,符合省或地区要求的货物或服务将被视为符合与省际货物流动或服务提供有关的类似的联邦要求。就工人而言,该法规定承认省和地区从事职业的授权,并向此类省和地区授权持有者颁发类似的联邦授权。该法还赋予总督会同枢密院制定法规的权力,以处理联邦对省际货物和服务流动以及加拿大境内劳动力流动的障碍。
第二部分颁布了《加拿大建筑法》,其中包括:
(a) 如果总督会同枢密院在考虑到某些因素后认为某个项目符合国家利益,则授权总督会同枢密院将该项目的名称及简要说明添加到该法案的附表中;
(b) 规定根据某些议会法案和法规,为授权该法案附表 1 中列出的项目而必须做出的决定和调查结果以及必须形成的意见,均视为已做出或形成,视情况而定,以允许该项目全部或部分实施;
(c) 要求根据该法案指定的部长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向项目提案人颁发一份文件,其中列出适用于该项目的条件,并被视为文件中规定的某些议会法案和法规所要求的授权;并且
(d) 要求部长每年对每个国家利益项目的状况进行独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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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下议院网站以下地址查阅:
www.ourcommons.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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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表
一个加拿大经济法案
制定法
加拿大自由贸易和劳动力流动法案
定义
法律和法规优先
目的
对陛下具有约束力
命令
应用
商品
服务
认出
总督会同枢密院
善意行为
审查和报告
枢密令
制定法
加拿大建筑法
定义
命令
目的
国家利益
总督会同枢密院的权力
公共注册处
认定——有利的裁定、调查结果和意见
签发文件的责任
修改条件的权力
向公众提供的信息
加拿大-纽芬兰和拉布拉多大西洋协议实施和海上可再生能源管理法——第7(1)款
《加拿大-新斯科舍省近海石油资源协议实施和近海可再生能源管理法》 ——第7(1)款
咨询——第7(1)条
咨询——第8(1)和(2)款
限制——第7(1)款
限制——第8(1)和(2)款
咨询——第7(1)条
咨询——第8(1)和(2)款
限制——第7(1)款
限制——第8(1)和(2)款
某些条文的不适用
角色
添加、修改或删除
法规——颁布
规章——本法
评论:国家利益项目
议会审查委员会审查
| 第45届议会第1次会议,
3.查理三世,2025年 |
| 加拿大下议院 |
| C-5号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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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加拿大自由贸易和劳动力流动法》和《加拿大建设法》的法案 |
国王陛下根据加拿大参议院和下议院的建议和同意,颁布如下:
简称
简称
1 本法案可称为“一个加拿大经济法案”。
第1部分
法案颁布
制定法
2 加拿大自由贸易和劳动力流动法案制定如下:
促进加拿大自由贸易和劳动力流动的法案
前言
鉴于加拿大政府打算取消《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联邦例外;
鉴于加拿大政府希望继续与各省和地区合作,建立全国性的相互认可制度,使符合一个加拿大司法管辖区要求的商品、服务或工人被认可为符合所有司法管辖区的要求;
鉴于议会致力于通过以下方式加强加拿大经济
提高加拿大境内的劳动力流动性,以及
通过消除联邦对跨省货物和服务流动的限制,使企业和加拿大人更容易购买加拿大的商品和服务,同时继续保护加拿大人的健康、安全、社会和经济福祉以及环境;
因此,现在国王陛下根据加拿大参议院和下议院的建议和同意,颁布如下:
简称
解释
联邦监管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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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就商品或服务而言,
-
(i) 根据国会法案授权监管商品或服务的机构,或
-
(ii) 法规指定的负责监管该商品或服务的机构;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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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就职业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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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根据国会法案授权颁发从事该职业许可证的机构,或
-
(ii) 法规指定的颁发职业实践授权的机构。(organizatione de réglementation fédéral)
-
联邦要求 是指根据国会法案或联邦监管机构制定的要求。(exigence fédérale)
部长是指根据第 6 条 指定的加拿大国王枢密院成员。(部长)
省或地区监管机构 是指
-
(a) 就商品或服务而言,
-
(i) 根据省或地区立法机关的法案授权监管商品或服务的机构,或
-
(ii) 法规指定的负责监管该商品或服务的机构;以及
-
-
(b) 就职业而言,
-
(i) 根据省或地区立法机关的法案授权颁发从事该职业的许可证的机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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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由法规指定,颁发从事该职业的授权的机构。(省级或地区性法规机构 )
-
省或地区要求 是指根据省或地区立法机关的法案或省或地区监管机构制定的要求。(exigence Provinciale ou Territoriale)
法案目的
陛下
部长任命
消除障碍
-
(a) 同时受省或地区要求约束的商品或服务;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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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货物的跨省运输或服务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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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这些要求针对的是货物的同一方面或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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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这些要求旨在实现类似的目标;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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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符合条例所列的任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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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这些要求涉及服务的同一方面或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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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这些要求旨在实现类似的目标;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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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符合条例所列的任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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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承认省或地区监管机构颁发的从事某项职业的授权与联邦监管机构颁发的从事该职业的授权具有同等效力;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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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根据省或地区许可证持有人的申请,向其颁发从事该职业的许可证。
法规
-
(a) 规定第8条第(1)款、第9条第(1)款或第10条的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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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为 第8至10条的目的施加义务、禁止、条件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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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就 第 8 条第( 2 )款和第9 条第( 2 )款而言,尊重“相同方面或要素”和“实现类似目标”等表述的含义,或这些表述中使用的任何术语;
-
(d) 关于本法中“授权”一词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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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关于本法或本法修正案生效后产生的任何过渡事项;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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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本法规定由条例规定的任何事项。
责任限制
法案审查
生效
枢密令
3 《加拿大自由贸易和劳动力流动法案》将于总督会同枢密院颁布的法令规定的日期生效。
第二部分
法案颁布
制定法
4 制定《加拿大建筑法》,其正文如下,其附表1和附表2载于本法附表中:
尊重国家利益项目的法律
前言
鉴于议会认识到,紧急推进在加拿大各地(包括北部地区)符合国家利益的项目,符合加拿大的经济、主权和安全,包括能源安全的利益,包括
促进经贸走廊建设,
连接全国各地并将货物运往市场,
增强加拿大的贸易能力,
创造高薪、工会化的工作岗位,以及
加强加拿大自然资源以及能源生产和基础设施的开发;
鉴于加拿大政府致力于与各省、地区和土著政府以及土著人民合作;
鉴于加拿大政府致力于尊重1982 年宪法第 35 条承认和确认的土著人民的权利以及《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所规定的权利;
鉴于加拿大政府致力于坚持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
鉴于议会确认,符合国家利益的项目需要通过加速进程来推进,以增强监管确定性和投资者信心;
因此,现在国王陛下根据加拿大参议院和下议院的建议和同意,颁布如下:
简称
定义
授权 是指,就国家利益项目而言,根据法令规定或(如果法令的一部分列于附表2第1部分第2栏或第2部分中)法令的该部分所要求的批准或其他决定,或许可、执照、法规或其他文件或文书,以允许该项目全部或部分地实施。(授权)
法令是指附表2第1部分第1 栏列出的议会法案或该附表第2部分第1栏列出的法规。 ( texte législatif )
土著人民具有1982 年宪法第35(2)款中加拿大原住民 定义赋予的含义。(peuples autochtones)
部长是指根据第 3 条 指定的加拿大国王枢密院成员。(部长)
国家利益项目是指附表1 中列出的项目。( projet d’intérêt national )
议会审查委员会是指《紧急状态法》第62 ( 1 ) 款所指的委员会。其主席或由下议院联合主席担任,应由非执政党成员的下议院议员担任。(议会审查委员会)
部长任命
法案目的
国家利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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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加强加拿大的自主权、复原力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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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向加拿大提供经济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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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成功执行的可能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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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增进土著人民的利益;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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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促进清洁增长并实现加拿大在气候变化方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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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的提议人或其任何董事、高管或重要股东未被发现违反《利益冲突法》,且不是因违反该法而正在进行的诉讼的对象;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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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根据该法第 2条的定义,所有可能与项目提案人存在利益冲突的报告公职人员都已根据该法回避,以避免发生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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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的详细描述及其符合国家利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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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该项目预计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第5 ( 6 )段(a)至(d)项所述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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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详细的成本估算不包括私营部门商业敏感的财务信息;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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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预计项目完成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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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部长必须确信,提议者已采取了所有措施,包括提供任何信息和支付任何费用,这些是提议者根据文件中规定的每项授权必须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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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部长必须就文件中应列出的条件,咨询负责每项授权所依据的法令的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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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部长 必须对任何国家利益项目中所有来自敌对国家的国有投资或外国投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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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必须咨询那些其权利受到 1982 年宪法第35条承认和确认的土著人民,因为他们可能会因实施与该文件相关的项目而受到不利影响;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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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部长必须确信,对于项目中的任何外国投资,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来保护国家安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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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负责该修正案所涉每项授权所依据的法令的部长;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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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982 年宪法第35条承认和确认的权利的土著人民可能会因该修正案而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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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适用于该项目的所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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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就该项目进行的研究和影响评估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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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联邦部门和机构就该项目收到的所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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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以可查阅的书面文件形式说明某些建议未被接受的原因;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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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如果该项目未被指定为国家利益项目,将遵循的正常监管程序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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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对所施加的条件和所收到的建议进行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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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对忽视未被接受的建议的风险进行评估;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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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已实施的任何替代缓解措施。
《核安全与控制法》
加拿大能源监管法
《影响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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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加拿大影响评估机构被视为已决定需要对该项目进行该法第2条所定义的影响评估;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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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该法第 18(1 )款规定的时间限制不适用于该项目。
办公室
附表2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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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信息获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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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加拿大选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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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加拿大劳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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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利益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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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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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外国影响透明度和问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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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加拿大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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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游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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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官方语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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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联邦管制私营企业使用法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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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印第安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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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审计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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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采掘业透明度措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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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铁路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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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工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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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爆炸物法》;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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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危险产品法》。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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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豁免一个或多个国家利益项目遵守该法令的任何条款或根据该法令制定的法规的任何条款;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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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改变第(a)款所述任何条款对一个或多个国家利益项目的应用。
年报
法案审查
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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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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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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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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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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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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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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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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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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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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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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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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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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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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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河流改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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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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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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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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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通航水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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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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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领水力发电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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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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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候鸟公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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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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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运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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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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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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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海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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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
|
第7部第3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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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濒危物种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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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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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能源监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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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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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1)(c)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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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影响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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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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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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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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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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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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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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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鸟保护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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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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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领水力发电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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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野生动物保护区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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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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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哺乳动物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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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港口当局运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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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和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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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属和钻石开采废水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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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2年候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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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下议院议长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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