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专家表示孟晚舟与检察官认错协议无助于美国对华为的诉讼案  

路透社发表分析文章,指明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与美国检察官签订的认错协议无助于美国对华为公司的诉讼. 北美财经网主编滕记编译。

在与美国检察官签署的协议中。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承认,她在公司与伊朗的业务往来上误导了一家银行,这可能对继续以同样的罪名起诉华为的美国没有帮助。

上周孟晚舟承认金融欺诈指控,法律专家表示,检察官很难甚至不可能在审判中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这些指控。专家表示,如果政府试图在任何旨在避免审判的谈判中利用她的承认作为筹码,华为可能会说她承认的内容是敲诈勒索的结果,甚至是捏造的。

布鲁克林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对此拒绝置评,华为发言人也拒绝置评。

上周五,布鲁克林的一名美国法官接受了孟晚舟与美国检察官之间的延期起诉协议,以结束对她的起诉。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孟晚舟承认华为控制了一家在伊朗运营的公司,其员工是华为员工,并且她在 2013 年与一家全球银行高管的会面中对该公司做出了虚假陈述,早些时候报道称该银行是汇丰控股有限公司。

未参与孟晚舟案件的纽约白领辩护律师罗兰·里奥佩勒 (Roland Riopelle) 表示,协议中陈述的事实可以被视为华为高级官员承认金融欺诈,“但如果她不能接受法庭交叉盘问,这个几乎肯定是不可接受的证据。” 在通常情况下,检察官会要求像孟这样的人到证人席作证,以证明他们与政府的协议。但如果孟晚舟不出庭,华为就不能行使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规定的交叉盘问她的权利。

另一位纽约辩护律师查尔斯·斯蒂尔曼说:“如果她不回来,没有人有机会对她进行交叉盘问,那么案子是不可受理的。”

在那份协议中,事实陈述将 Skycom Tech Co Ltd 确定为一家在伊朗运营但由华为控制的香港公司。它指出,Skycom 不是孟晚舟所声称的业务合作伙伴,并且她错误地声明华为的运营符合适用美国的法律、法规和制裁。 检方表示,孟晚舟及其同事的欺骗行为旨在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从全球金融机构获取银行服务。

专家表示,即使不允许作为证据,美国司法部也可以在与该公司的律师会谈时提出事实陈述,以避免审判。专门受理白领和跨境案件的华盛顿律师胡安·莫里洛 (Juan Morillo),表示,孟晚舟与美国检察官之间的延期起诉协议所承认的东西,“仅仅只在与华为的谈判中为他们提供了一些额外的筹码。” 但莫里洛表示,华为可以辩称孟晚舟之所以签署那份协议是“敲诈勒索的产物”,因为她可能觉得被迫签署协议以获得自由。所以要用孟晚舟签署协议作为证据的价值将是极小的。

华为也可以注意到,公司实际上没有与检方签署该协议,也不受其约束。事实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周六表示,“对孟晚舟的所谓‘欺诈’指控纯属捏造”。 莫里洛说“我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这就是目前华为的战略,他们会说,’这是捏造的。这是敲诈勒索的产物,对我们根本没有约束力。’” 目前华为面临电汇欺诈、银行欺诈和包括孟晚舟在内的共谋指控。它还面临其他指控,包括违反对伊朗的制裁、妨碍司法公正以及密谋窃取美国科技公司的商业机密,但华为已经对这些指控不认罪。

原文链接:https://www.msn.com/en-ca/money/topstories/analysis-huawei-cfo-s-admissions-won-t-help-u-s-in-its-case-against-the-company-legal-experts/ar-AAOUaVR?ocid=winp1task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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