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用www.bmcj.ca访问本网站

在本页

执行摘要

蓝色经济监管路线图(路线图)由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DFO)与加拿大交通部(TC)、加拿大创新、科学和经济发展部(ISED)、加拿大自然资源部(NRCan)和国家研究委员会(NRC)合作制定。该路线图旨在解决监管和运营挑战,并探索创新方法以抓住蓝色经济中的新兴机遇。该路线图是蓝色经济监管审查的一项重要成果,概述了各部门和机构承诺采取的举措,这些举措将增强依赖海洋经济的社区和企业负责任地发展的能力,从而造福所有加拿大人。

该路线图以蓝色经济战略参与奠定的基础为基础,DFO 在该战略中听取了来自不同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管变革的明确需求。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参与过程,以进一步为蓝色经济监管审查提供信息,并在 5 个主题领域征求意见。这一参与过程寻求来自海洋行业、土著社区、其他政府实体以及对蓝色经济监管事务感兴趣的相关组织和个人的各种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参与过程完成后,将在以下主题领域推进一系列举措:

某些问题或领域未在本次监管审查中得到解决,因为它们要么已经在进行中,要么不在蓝色经济监管审查的范围内。尽管如此,所有问题,包括任何未通过本路线图解决的范围内的问题,都已传达给相关部门和机构以供参考和考虑,并可通过其他机制进行审查。

各部门和机构致力于实施这些路线图举措,并向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透明地传达结果。我们将提供进展更新,并预计持续的行动将有助于为加拿大蓝色经济建立更具适应性和响应能力的监管体系。

介绍

通过有针对性的监管审查(监管审查),加拿大政府审查现有法规和监管实践,以寻找支持经济增长和创新的机会,同时继续保护加拿大人和环境的健康、安全。监管审查由加拿大财政委员会秘书处 (TBS) 与联邦部门和机构合作协调。

这些审查促成了行动计划的制定,即监管路线图。路线图概述了政府的长期举措,包括改变立法和监管机构、更新政策和做法,以及确定支持新兴技术的机会。为了支持开放性和透明度,这些路线图会在网上发布。

2022 年 12 月,渔业和海洋部与 TBS 合作启动了《蓝色经济监管审查》,旨在审查阻碍经济增长和创新的监管实践,同时继续优先考虑蓝色经济中的健康、安全、保障和环境责任。《 蓝色经济监管审查》还试图研究监管对推进海洋创新的影响,确定阻碍环境可持续增长的监管和行政障碍,并探索促进制定适应性监管的策略,以满足前瞻性海洋产业的需求。

该路线图是蓝色经济监管审查的重要成果,概述了各部门和机构承诺在预定的时间内采取的举措,这些举措将更好地让依赖海洋经济的社区和企业负责任地发展,从而造福所有加拿大人。 该路线图由加拿大海洋和海洋部牵头,并与其他政府部门(包括加拿大海洋部、加拿大环境与经济发展部、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和加拿大核管理委员会)合作制定。

监管审查是 TBS 领导或协调的支持加拿大监管体系现代化的几项举措之一,其中包括:

  • 监管创新中心提供工具、建议和资金,帮助联邦监管机构尝试新方法并跟上技术进步的步伐
  • 年度监管现代化法案,使政府能够解决过于复杂、不一致或过时的联邦监管要求
  • 监管合作努力,通过加拿大国内和国际的正式监管合作表促进监管协调与协作,以及
  • 建立参与机制,向外部利益相关者征求意见,提出改善加拿大监管体系的建议

蓝色经济战略背景

加拿大是海洋领域的领导者,在海洋科学、可持续管理和应急响应方面的专业知识享誉全球。我们致力于制定和实施有效和创新的解决方案。为此,渔业和海洋部长和加拿大海岸警卫队正在牵头制定蓝色经济战略,该战略将使加拿大能够抓住新兴、可持续和包容的经济增长机会,同时帮助恢复海洋健康,增强加拿大沿海和农村社区的复原力。世界银行认为,蓝色经济是对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增长,改善生计和就业,以及促进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该战略旨在培育可持续的蓝色经济,恢复后的海洋健康将为沿海社区和土著人民提供技术先进、有复原力的海洋部门的长期生计。 

2021 年 2 月 8 日至 6 月 15 日期间,开展了全面的公众参与流程,以告知《蓝色经济战略》。它包括收集对《蓝色经济战略参与文件》中提出的问题的意见,并与海洋领域的主要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进行一系列圆桌讨论。这些讨论特别集中在加强加拿大人参与海洋相关活动和以可持续的方式优化海洋提供的优势的战略上。在此期间,超过 1,600 名加拿大人分享了他们对加拿大蓝色经济战略制定的见解和想法。

总结在参与过程中收到的反馈,2022 年 3 月 11 日发布了《我们听到的:参与加拿大蓝色经济战略》。在此过程中,DFO 听取了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对监管改革需求的意见。人们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决策不一致以及影响决策的因素缺乏透明度表示担忧。还强调了法规适应创新和新兴行业的重要性。此外,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指出,加拿大现有的法规已经过时,过于繁琐,无法满足蓝色经济不断变化的需求。目前的法规也被认为不足以确保行业运营的可预测性和确定性。

这一反馈强调了在蓝色经济背景下进一步探索监管问题的价值,并为蓝色经济监管审查所采取的方法提供了信息。

蓝色经济监管审查参与流程

在蓝色经济战略参与奠定的基础的基础上,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参与流程,为蓝色经济监管审查提供信息。这一参与过程积极寻求海洋行业、土著社区、其他政府实体以及对蓝色经济监管事宜感兴趣的有关组织和个人等各种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100 多个组织和个人就影响蓝色经济的监管挑战贡献了他们的见解和想法。这些意见是针对“让我们谈谈联邦法规”网站上蓝色经济监管审查活动中提出的 5 个主题领域而收集的。这 5 个主题源自蓝色经济战略的利益相关者和合作伙伴提供的意见,旨在寻求有关障碍、刺激因素和瓶颈的更多意见,以便采取有效和有针对性的行动:

  1. 海洋再生能源与环境保护 
  2. 海洋空间规划(MSP)
  3. 海上自主水面舰艇(MASS)
  4. 海洋技术
  5. 可持续渔具和捕捞方式

在参与过程之后,DFO 与 TBS 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共同审查和分析收到的反馈。这些部门和机构听取了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就各种问题提出的意见,包括现有监管框架面临的挑战以及提高透明度、流程和沟通的机会。通过参与过程分享的意见已总结并发布在《我们听到的蓝色经济监管审查报告》中,并在以下章节中进一步描述。

监管路线图举措

为了回应蓝色经济监管审查以及早期蓝色经济战略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参与部门和机构提出了监管路线图中的 13 项举措,以支持加拿大蓝色经济更现代、更灵活的监管框架。这些举措分为 5 个主题,与讨论过程中探讨的主题一致。

主题一:海洋可再生能源与环境保护 

加拿大拥有广阔的沿海和内陆水域,拥有大量机会利用潮汐、海浪和海上风能(也称为海洋可再生能源或 MRE)。潮汐项目通常位于靠近海岸、内陆海湾深处或狭窄通道处,例如芬迪湾的米纳斯海峡。相比之下,海上风能和波浪能项目通常位于更远的海上,那里的风和浪更强。虽然加拿大的 MRE 行业仍然相对较小,但作为全球向净零经济转型的一部分,人们对 MRE 在生产非排放能源方面可以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感兴趣。随着人们渴望增加活动,对 MRE 项目的批准需求将越来越大。

与所有开发项目一样,在开发进行之前必须评估 MRE 项目的潜在环境影响。各联邦部门对 MRE 项目的潜在环境影响都有监管权力。例如,渔业和海洋部通过执行《渔业法》和《濒危物种法》的相关规定来保护和养护水生生态系统,以监管可能对鱼类和鱼类栖息地造成有害影响的工程、事业或活动。

加拿大人对蓝色经济的反馈强调了维护海洋和海洋资源的健康和可持续管理至关重要。这对于培育能够支持当代和后代的蓝色经济至关重要。鉴于气候变化与健康和可持续管理的海洋和海洋环境之间的联系,考虑如何最好地维护海洋保护,同时通过有效的监管程序促进蓬勃发展的 MRE 行业至关重要。这对于确保加拿大的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免受日益增加的负面影响,同时支持蓝色经济的增长至关重要。

在蓝色经济战略参与期间,反馈一致强调了 MRE 行业在现有潮汐能项目监管框架内面临的挑战,以及海上风电项目缺乏明确的立法和监管框架。这些挑战源于 MRE 行业运营缺乏所需的可预测性和确定性。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也强烈希望提高监管决策的透明度和灵活性。

蓝色经济战略参与反馈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强调了蓝色经济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努力之间的相互联系。许多与会者强调,必须将蓝色经济工作与加拿大强化的气候变化计划、“健康环境和健康经济”泛加拿大清洁增长和气候变化框架以及加拿大政府对海洋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承诺结合起来。

蓝色经济监管审查活动收到的反馈也反映了许多相同的担忧。例如,蓝色经济监管审查活动中关于 MRE 主题的大部分反馈都集中在与 MRE 项目(特别是潮汐能)的审查和授权相关的法规和监管实践上。一些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对潮汐能项目决策过程的清晰度、一致性、及时性和协调性表示担忧,而其他人则对海上风电项目缺乏明确的立法和监管框架表示担忧。通过蓝色经济监管审查活动和其他联邦主导的举措(如芬迪湾可持续潮汐能开发工作组)收到的反馈也强调了项目支持者希望改善监管和信息要求的沟通,并加强联邦部门和省级合作伙伴在支持 MRE 项目方面的合作。此外,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还指出,潮汐能项目的授权流程复杂且耗时,导致延误,影响项目的商业和财务可行性。与会者还呼吁简化清洁增长计划的法规,并强调需要在风险评估和决策过程的一部分中考虑 MRE 对支持加拿大气候变化目标的潜在益处。

虽然许多与会者表示支持出于经济和环境原因改善地雷危害环境项目监管流程的努力,但其他利益相关者警告称,地雷危害环境的发展应考虑对现有海洋使用者、土著和沿海社区以及捕鱼者和海洋环境的潜在影响。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还强调了与所有相关方进行接触和协商的价值,以帮助确保所有观点都被视为拟议项目未来评估的一部分,并提出了与物种分布和丰度、地理空间数据以及地雷危害环境技术与周围生态系统(例如风力涡轮机和海鸟、潮汐能设备和海洋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关的知识和数据差距,并指出这些差距阻碍了对相关风险的全面了解。

在此基础上,加拿大政府正在推进海洋可再生能源和环境保护主题下的以下四项举措,以解决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表示希望改进的领域。加拿大政府正在努力提高清洁增长项目的监管效率,以下举措与政府发展清洁经济和迈向净零未来的努力相一致。这些举措还建立在现有资源、工具和沟通努力的基础上,旨在与项目支持者接触并进行监管审查。

举措一:推进近海海洋可再生能源立法和监管

如上所述,一些利益相关者对缺乏与 MRE 相关的明确立法和监管框架表示担忧,并指出这为该行业在加拿大的发展设置了障碍。作为加拿大新兴且潜力巨大的行业,加拿大的监管环境需要跟上其发展的步伐。人们对开发海上风能的兴趣日益浓厚,尤其是在加拿大大西洋地区,联邦政府和省政府正在共同努力将可再生能源纳入现有立法和法规。为了响应利益相关者和合作伙伴的反馈,加拿大政府正在采取以下行动。

首先,加拿大政府正在积极制定立法和监管框架,以促进海上 MRE 的发展和增长。2023 年 5 月 30 日,能源和自然资源部长提出了 C-49 法案,该法案旨在修订《加拿大-纽芬兰和拉布拉多大西洋协议实施法案》和《加拿大-新斯科舍海上石油资源协议实施法案》(《协议法案》),扩大现有海上石油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将海上可再生能源纳入其中。

目前,《协议法案》分别管理联邦政府与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政府和新斯科舍省政府之间的联合海上石油资源管理和收入分享。C-49 法案旨在为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和新斯科舍省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建立新的监管制度。

下议院目前正在审议 C-49 号法案。如果该法案获得御准,新斯科舍省和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的立法机构将提出并通过相应的立法。随后,海上石油委员会将成为海上能源监管机构,担任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和加拿大-纽芬兰和拉布拉多海上协议区内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生命周期监管机构。修订后的协议法案将为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和加拿大-纽芬兰和拉布拉多联合管理区内的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明确的立法框架,并使海上能源监管机构成为这些项目的生命周期监管机构。扩大现有海上生命周期监管机构的职权范围反映了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挪威等其他司法管辖区对海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监管方式,并且为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运营的行业所熟悉。     

其次,加拿大自然资源部通过其海上可再生能源法规倡议,积极参与  制定《加拿大能源监管法》下的海上可再生能源法规,这是第二轮有针对性的监管审查中确定的清洁技术路线图工作的延续。拟议的加拿大海上可再生能源法规(CORER) 将实施《加拿大能源监管法》第 5 部分,并为加拿大海上可再生能源部门制定新的、全面的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要求。加拿大自然资源部提议采用基于结果的方法,确保法规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用最佳行业实践,并鼓励创新,以提高安全性和环境保护,同时降低成本。此外,拟议的法规将为加拿大能源监管机构提供适当的监管工具,使其更好地履行《法案》规定的职责,让行业清楚地了解监管期望,并帮助确保项目支持者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采用最佳实践和最佳可用技术。这种监管明确性将为投资决策提供信息,并支持该行业的发展。这项工作将借鉴加拿大在监管其他行业(如海上石油和天然气)方面的经验,并借鉴其他拥有成熟可再生能源监管框架和经验的司法管辖区的最佳实践。如果 C-49 法案获得御准,拟议法规还将作为未来修订后的协议法案下起草类似法规的基础

通过这些措施,加拿大政府正在建立立法和监管制度,以促进海上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竞争和可持续发展,鼓励创新,并减少产业的行政繁文缛节,同时坚持最高的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标准。  

时间表:这些立法和监管措施预计将于 2024-2025 年完成。C-49 法案目前正在议会审议中。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C-49 法案更新

牵头方加拿大自然资源部

接触

海上可再生能源集团
可再生和电力能源部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
shorerenewables-renouvelablesextracotieres@nrcan-rncan.gc.ca

举措 2:开发信息产品以阐明项目审查流程

为了满足提高监管要求和相关信息透明度的需求,DFO 致力于改善与项目支持者的沟通,并与其他联邦部门合作,提供协调一致的响应。为支持这一点,DFO 将:

  • 制定透明的、以客户为中心的指导方针,告知支持者如何最有效地遵守《渔业法》《濒危物种法》的监管要求,包括有助于防止常见错误导致延误的最佳做法。指导方针将向支持者阐明并清晰概述监管途径,并概述 DFO 监管流程的信息要求。指导方针还将强调尽早与受拟议项目影响的土著群体接触的重要性。总之,这些努力将提高 DFO 决策过程的可预测性和透明度,包括 DFO 管理鱼类和鱼类栖息地(包括濒危物种)风险的方法。
  • 现代化“近水项目”网页,以改善信息访问和用户友好性。目前,“近水项目”网页提供有关在水中或水边开展项目时保护鱼类和鱼类栖息地的措施的信息,并向支持者提供关键信息,以帮助引导 DFO 的审查流程请求,包括何时可能需要《渔业法》和/或《濒危物种法》授权。现代化这些页面将提高利益相关者的清晰度,并支持更有效、更及时地引导 DFO 的监管流程。
  • 规划和开发项目审查的支持者门户。支持者门户将作为一个交互式工具,指导支持者了解 DFO 的监管流程。开发的初始阶段将侧重于常规项目,提高公众对《行为准则》的认识和使用。门户最终将包括电子接收信息等功能,以及公众/项目支持者以电子方式提交信息的能力。这些行动将提高项目支持者的认识和理解。此外,这些行动将使项目审查过程更加可预测,并降低项目审查延迟的风险。

时间表:这些努力将在 2024-2025 财年推进。

牵头: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联系方式: 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生态系统管理局
水生生态系统处DFO.FFHPP-PPPH.MPO@dfo-mpo.gc.ca

举措三:探索改进清洁增长项目审查的机会 

DFO 正在探索如何明确清洁增长项目的监管审查流程,以减少项目延误,这符合政府在 2023 年预算中的承诺,即提出一项简化重大项目联邦许可的综合战略。DFO 的环境保护立法框架由《渔业法》海洋法》、《濒危物种法以及相关法规、政策、指南和实践提供。该框架提供了有效、高效和负责任的审查和决策流程,以养护和保护水生环境,并有可靠的科学依据。该框架还规定了 DFO 履行《宪法》第 35 条规定的与原住民群体协商的义务的流程,在政府考虑可能对潜在或既定的原住民或条约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时,酌情照顾原住民群体的意见。

在应用该框架时,该部门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来确定特定工作、事业或活动可能对鱼类和鱼类栖息地造成潜在影响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这种方法的进一步透明度将支持清洁增长计划适应加拿大的监管框架。

与此相一致,DFO 正在分析其政策和监管手段,以寻找机会澄清清洁增长项目的审查流程。为此,DFO 将:

  • 确定并传播与土著人民积极接触的信息和最佳做法,并探索与其他联邦和省级监管机构合作的机会,以更好地协调与土著社区的接触。
    • 这将支持在清洁增长项目背景下管理协商义务和调解义务的一致方法。
  • 审查当前向支持者寻求额外项目信息的方法,以确保这些方法以全国一致的方式应用。
  • 利用部门资源增进对MRE项目与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理解。
    • 为了弥补知识空白并提高对 MRE 对海洋环境影响的了解,DFO 将利用其积极参与芬迪湾可持续潮汐能开发工作组的风险和监测工作组,更好地了解知识空白,并在必要时寻求加拿大科学咨询秘书处的指导。这项工作将有助于提高 DFO 了解新技术(包括 MRE 项目中使用的技术)影响的能力。

这项工作将通过澄清信息和流程要求以及加强用于支持决策的科学证据基础,确定渔业和海洋部在其立法和监管框架下评估拟议项目流程的改进领域。

时间表:这些举措将于 2024-2025 财年开始,持续约 3 年。

牵头: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联系方式: 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生态系统管理局
水生生态系统处DFO.FFHPP-PPPH.MPO@dfo-mpo.gc.ca

倡议 4:支持联邦各部门加强合作与协调,以支持和监管 MRE 项目

联邦各部门在支持和监管 MRE 项目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对于为 MRE 建立协调有效的监管框架至关重要,利益相关者在蓝色经济监管审查参与过程中强烈强调了这一点。政府正在推进多项行动,以支持加强 MRE 项目的合作与协调:

  • 渔业和海洋部还在适当的时候发挥领导作用,参与支持净零排放举措的政府间谈判,如区域能源和资源谈判以及芬迪湾可持续潮汐能开发工作组。这些谈判是合作举措,将联邦政府与各省和地区以及土著合作伙伴——以及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聚集在一起,以推进能源和资源开发机会。渔业和海洋部参与鼓励参与 MRE 项目监管和推进的联邦部门考虑养护和保护鱼类和鱼类栖息地,并将有助于确保更好地协调联邦计划以批准和监管 MRE,以及与项目支持者进行一致和清晰的沟通。
  •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将继续领导 2023 年 1 月成立的海上风电监管工作组,积极加强联邦部门、监管机构和省级政府之间的协作与协调,审查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和加拿大-纽芬兰和拉布拉多海上协议区未来潜在的海上风电项目。通过这个监管工作组,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将与其他联邦部门(如渔业和海洋部)、监管机构和省级合作伙伴合作,提高对海上风电项目预期授权和考虑事项的集体理解,确保未来监管审查高效有效。一旦《协议法》得到修订,将现有海上石油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扩大到海上可再生能源,该工作组将继续作为当局的召集协调论坛。         

时间表:加拿大自然资源部 (DFO) 和加拿大自然资源部 (NRCan) 正在参与和/或领导这些表格,并将继续持续这样做。

牵头: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联系方式: 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生态系统管理局
水生生态系统处DFO.FFHPP-PPPH.MPO@dfo-mpo.gc.ca

联系方式: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
海上可再生能源集团
可再生和电力能源部shorerenewables-renouvelablesextracotieres@nrcan-rncan.gc.ca

主题二:海洋空间规划(MSP)

MSP 是一个国际公认的进程,目前正在 100 多个国家开展,旨在应对日益增长的海洋空间需求以及海洋和沿海资源面临的多重压力。北美和中美洲、欧洲、大洋洲、亚洲和非洲各国正在推进海洋管理,采用 MSP 作为一种协作且透明的方法来应对蓝色经济机遇,同时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及其赖以生存的生计。MSP 考虑了某一地区的所有活动和合作伙伴,通过从整体上看待生态系统,帮助我们做出切实可行的海洋管理决策。

MSP 的主要驱动力是维持和推动现有和新兴海洋部门(如渔业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蓝色增长,保护和养护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解决拥挤海洋地区的冲突和权衡,并最大限度地利用海洋空间实现可持续成果。MSP 被认为是推进全球海洋目标(如可持续发展目标 14(水下生物)、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KMGBF) 目标 1)的重要过程脚注1,以及可持续海洋经济高级别小组(海洋小组)承诺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我们100%的海洋。

自 2018 年以来,DFO 在太平洋北岸、太平洋南岸、斯科舍大陆架和芬迪湾、纽芬兰和拉布拉多大陆架以及圣劳伦斯湾河口和湾的 5 个海洋区域推进了 MSP。《海洋法》第 31 条承认了加拿大海洋规划活动的重要性该条要求部长与其他各方(例如联邦、省、地区和土著)“领导和促进制定和实施计划,以综合管理属于加拿大一部分或加拿大根据国际法拥有主权的河口、沿海水域和海洋水域中或影响这些水域的所有活动或措施。”因此,DFO 与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 (ECCC)、TC 和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合作开展 MSP 工作。鼓励对海洋空间管理拥有法定管辖权、权力或义务的省、地区和土著合作伙伴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这种包容性方法旨在在每个规划区域中整合动态治理安排。

一些利益相关方和合作伙伴在蓝色经济战略合作中表达了对 MSP 的支持,并认识到有效的空间规划对促进蓝色经济的关键作用。由外交部牵头的这一主题旨在深化与加拿大人的合作,以响应合作期间提出的建议,例如加拿大利用 MSP 将商业和投资界聚集在蓝色经济中,并确保沿海社区参与决策。《蓝色经济战略我们听到了什么》报告指出,加拿大需要强有力的现代化立法和法规,包括《海洋法》,以执行海洋空间计划并通过 MSP 解决当今的海洋问题。 

蓝色经济监管审查活动进一步强调了明确联邦对海洋保护计划的权力、参与海洋保护计划的联邦监管机构的角色和职责,以及在整个过程中与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合作的重要性,包括改善联邦层面以及联邦和省级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与会者特别希望明确海洋保护计划的目标和成果,更好地了解海洋保护计划流程,并深入了解海洋管理中可能存在冲突的考虑因素(如实现经济进步、应对气候变化以及开展保护和恢复活动)将如何反映在海洋保护计划的成果中。这一主题强调了继续与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合作的迫切需要。

根据这些反馈,为了加强加拿大海洋和海洋政策项目的清晰度、目的和意图,加拿大海洋和海洋部将推进政策措施,概述海洋和海洋政策项目流程的方式和时间、最终计划的利用以及所有相关合作伙伴的角色和职责。制定海洋和海洋政策项目政策将寻求更好地协调我们的努力并促进加拿大政府的海洋优先事项。加强联邦政府治理将提高制定权威海洋管理决策的可预测性,首先是协调行动,提高海洋和海洋政策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和原因的一致性。

举措五:推进加拿大的 MSP 政策

该计划将重点验证 MSP 是开展加拿大海洋区域综合海洋管理的宝贵工具。从蓝色经济监管审查参与和 KMGBF 目标 1 磋商期间的建议可以清楚地看出,MSP 必须反映我们广阔的海洋空间、独特的海洋管辖区以及我们沿海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针对我们所听到的意见,DFO 旨在通过分阶段的方法提高 MSP 政策和治理的清晰度:

  • 第 1 阶段 – DFO 将制定关于 MSP 作为综合海洋管理方法的政策声明。这可能包括澄清 MSP 背后的权力机构、划分这些权力机构的角色和职责、在加拿大背景下定义 MSP、总结迄今为止的行动和成就,以及解释 MSP 流程和计划如何与加拿大政府的优先事项保持一致。
  • 第 2 阶段 – 从长远来看,渔业和海洋部计划与拥有海洋任务的联邦部门和机构合作,制定全面的全政府政策声明/指导。这种方法旨在促进 MSP 的协调推进,同时尊重现有权力。全政府政策将涉及所有在海洋领域具有立法或监管作用的相关部门和机构。通过这些努力,该部门寻求履行部长根据《海洋法》第 31 条承担的义务,促进与相关方的合作,领导和促进综合海洋管理。

这种分阶段的方法将建立明确的原则和目标,以及根据加拿大国情量身定制的明确且可预测的流程,同时也符合国际最佳实践。由加拿大海洋部牵头的政策制定将使 MSP 合法化,成为支持加拿大海洋经济潜力和实现所有相关合作伙伴的长期、跨部门海洋优先事项的重要工具。 

时间表:这项计划将分阶段推进。预计在 2026-2027 年制定政策声明/部门指导,预计在 2030-2031 年完成全政府政策。

牵头: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联系方式:
战略政策部门
蓝色经济政策理事会
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DFO.ICOSecretariat-SecretariatCIO.MPO@dfo-mpo.gc.ca

主题三:海上自主水面舰艇(MASS)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定义,MASS 是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人类互动而运行的船舶。虽然 MASS 仍处于开发阶段,但大型国际商船的运行属于 IMO 的监管范围。

MASS 以及连通性、自动化、数字化、机器人技术和大数据等相关主题将从根本上重塑国内和国际海洋行业。船舶控制、导航功能和操作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为增强加拿大的全球竞争力和贸易走廊的效率和可靠性、加强海上安全和保障以及为加拿大人带来经济增长机会提供了重要机会。

在国际上,加拿大处于有利地位,可以利用这项新兴技术。加拿大已经拥有一支受过高等教育的海事和 IT 劳动力队伍,他们在为汽车和遥控飞机(无人机)行业开发自动化技术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这一由 MASS 推动的转变预计将创造更高技能的工作岗位,特别是在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和航空航天基础设施(例如卫星通信和地球观测)领域。

尽管有这些潜在的好处,但这项技术也可能带来颠覆性影响。在未来十年,这些创新可能会影响就业、能源使用、排放、船舶设计/操作要求和安全监督框架。它还可能改变加拿大海员在全球竞争所需的技能和知识类型。加拿大需要做好准备,以减轻这些技术的潜在风险,包括网络弹性,同时最大限度地为加拿大工业创造机会。因此,政府必须采取积极主动但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督方法来应对 MASS,包括通过国际海事组织推动国际努力,支持制定《海上自主水面航运规则》,该规则目前定于 2028 年生效。

作为蓝色经济战略参与的一部分,利益相关者和合作伙伴表示,行业、政府研究人员和创新者之间的合作正在积极推动自主水面舰艇技术、人工智能导航和数字化计划的进步。

在蓝色经济监管审查过程中,利益相关方和合作伙伴确定了与国内和国际 MASS 监管准备相关的各种问题,包括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劳动力考虑,这些问题应得到监控或解决,以使 MASS 在加拿大实现有益、高效和安全的整合。此外,利益相关方还表示需要扩大支持,以促进实验、创新和解决知识差距。

以下是利益相关者对国内 MASS 法规的看法摘要。具体来说,利益相关者表达了兴趣/需求:

  • 加拿大应使其国内安全监督方法与国际海事组织提出的在 2028 年 1 月 1 日前制定 MASS 规则的方法/时间表保持一致
  • 在 MASS 法规生效之前,寻求 TC 对国内 MASS 授权的积极指导
  • 更好地了解现有的国内监管要求(例如《2001 年加拿大航运法》)可能需要如何发展,以适应未来的 MASS 部署
  • 更好地理解和规划海洋领域自动化程度提高对劳动力的潜在影响,即技能开发、教育和认证
  • 审查《加拿大航运法》和海事责任制度,因为该技术实现了非常高的自动化水平,即完全无人驾驶的大型船舶和
  • 确保国内大规模安保系统的部署考虑到安全性和安保影响,包括网络安全

根据此反馈,TC 与 NRC 和 ISED 一起提出了 MASS 主题下的以下 3 个活动领域。

倡议 6:通过国际参与推进 MASS

国际海事组织已开始制定针对货船的非强制性基于目标的 MASS 规则,预计将于 2025 年实施,随后将制定强制性 MASS 规则,该规则计划于 2028 年 1 月 1 日生效。

TC 清楚地听取了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即如果加拿大决定领先国际社会采取行动,加拿大更倾向于与 IMO 提出的 MASS 做法保持一致,以避免国内法规可能带来的监管障碍。因此,TC 将继续参与 IMO MASS 规则的制定,该规则将为未来的国内法规提供框架。参与 MASS 规则的制定将使加拿大能够确保 IMO 考虑到加拿大利益相关方的要求。TC 将在 IMO 联合海事安全委员会 (MSC)、法律委员会 (LEG) 和便利委员会 (FAL) 工作组中发挥主导作用,这些工​​作组的成立旨在解决 IMO 范围内与 MASS 相关的常见安全、法律和便利问题。

此外,TC 将继续参与 IMO 各委员会的 MASS 事务。TC 还将参加其他各种国际论坛,例如挪威自主船舶论坛、国际自主船舶网络、智能船舶联盟等。这种国际参与有助于 TC 参与 IMO MASS 规则的制定。

TC 还指出,利益相关者有兴趣在 IMO MASS 规则生效之前获得有关加拿大 MASS 部署授权的临时指导。2022-2023 年,TC 发布了:

  • 第一级政策——小型海上自主水面舰艇 (MASS) 监管,旨在为小型加拿大 MASS 在加拿大水域内运行制定操作要求。在没有 MASS 法规的情况下,该政策旨在提供一个临时框架,规定在加拿大水域内小型 MASS 的设计、建造和运行所需的最低标准,以提供至少相当于《2001 年加拿大航运法》规定的安全水平。

时间线: Tier I 政策于 2022-2023 年发布。国际海事组织货船自愿 MASS 规则计划于 2025 年制定,强制性 MASS 规则预计将于 2028 年 1 月 1 日生效。 

牵头方加拿大交通部

联系方式: 加拿大交通部
监管和国际事务
安全与安保组MSSRegulations-ReglementsSSM@tc.gc.ca

举措 7:召集国内 MASS 利益相关者 

与加拿大 MASS 行业、政府、学术界和其他组织的国内合作对于促进加拿大 MASS 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使 MASS 利益相关者能够分享他们在加拿大条件下部署 MASS 技术的经验、专业知识和知识,并为 TC 提供有关 MASS 技术发展和相关问题的宝贵见解。

TC 通过每两个月一次的由 TC/NRC 领导的加拿大海上自主水面舰艇论坛 (CFMASS) 和加拿大海洋咨询委员会 (CMAC) 等论坛召集国内利益相关者,促进这些参与。

  • CFMASS 是一个由 TC 和 NRC 主持的论坛。它汇集了来自联邦和省级政府、港口和引航员、船东和运营商、技术提供商和研究界的代表,以交流意见为重点,推动小型 MASS 的技术发展,特别是在测试、研究和开发、国内外框架开发以及战略定位和多边合作领域。通过 CFMASS 论坛,TC 为 MASS 利益相关者举办定期的信息会议,以提供有关国内 MASS 授权流程的信息以及 TC 发布的指导文件。
  • CMAC 是一个咨询机构,代表对航运、航行和海洋污染问题有公认兴趣的各方。它由 TC 的高级成员领导,旨在就国家和国际法规、条例、规范、标准和建议的制定和接受等关键问题向该部门提供建议。  

TC 通过这些论坛进行的与 MASS 相关的参与将参考 MASS 出现的关键问题和主题以及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观点。

时间表:国内参与正在通过现有论坛进行,包括每半年一次的 CMAC 会议和每两个月一次的 CFMASS 会议。

牵头方: 加拿大交通部和加拿大国家研究委员会

联系方式: 加拿大交通部 多式联运技术开发研究与测试
项目组tc.innovationcentre-centredinnovation.tc@tc.gc.ca

举措 8:推进国内 MASS 研究、开发和部署

加拿大政府也在投资与 MASS 相关的研发。具体来说:

  • TC 正在与工业界、学术界和其他联邦部门合作开展与 MASS 相关的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例如,TC 目前正在与 NRC 海洋沿岸河流工程 (OCRE) 合作开展一项 MASS 研究项目,以评估 MASS 在冰封水域运行的潜在风险。 
  • NRC 积极参与与行业和学术界的多个合作项目,为加拿大水域 MASS 运营的技术进步做出贡献。具体重点领域包括提高海洋资产的运营绩效、在具有挑战性的环境中实现资产自主运营以及推进长期环境预测和数字化。NRC 的海洋计划已投资 455 万美元与学术界和非营利组织合作开展研究项目,目标是在环境预测、系统性能和恶劣环境下的自主运营领域开发商业技术,供行业采用。

通过这些战略举措,TC 和其他联邦部门致力于促进 MASS 在加拿大水域的整合,优先考虑其安全、可靠和无干扰的运行。

时间线:正在进行中。虽然 NRC 的海洋计划计划于 2027 年结束,但 OCRE 将继续开展与 MASS 相关的研究,以支持其安全运营和零影响航运的战略重点。

牵头:加拿大交通部

联系方式: 加拿大交通部 多式联运技术开发研究与测试
项目组tc.innovationcentre-centredinnovation.tc@tc.gc.ca

主题四:海洋技术 

加拿大的海洋技术行业是一个跨领域的高科技行业,专注于了解、在海洋中工作或利用海洋的产品和服务。加拿大海洋技术公司是传感器技术、遥感(雷达和声学)、海底航行器/机器人、自主系统、恶劣海洋环境技术和海洋模拟领域的世界领先创新者。加拿大在海洋生物技术等新兴领域也有巨大的增长机会,包括健康和药理学、生物修复和生物燃料。海洋技术是一个关键的推动因素,被定义为一个横向行业,适用于海上运输、商业渔业、国防、海上能源、环境监测和海洋旅游等海洋垂直行业。

在蓝色经济战略的参与过程中,利益相关方概述了阻碍新海洋技术开发和商业化的各种监管挑战。这些挑战包括负责监管的部门不明确、通用规则对新流程和应用的适用性不确定、难以及时获得批准以及需要在海洋中建立专用区域进行测试和演示(例如,用于海洋可再生能源和船舶和车辆的自主操作)。

在蓝色经济监管审查工作中,与会者强调了精简法规的重要性,使其清晰、简洁,有利于多部门高效合作。他们强调,这种精简方法将极大地造福加拿大海洋技术行业,促进新创新的测试和验证,最终提高这些技术的商业化潜力。

代表加拿大海洋技术部门很大一部分的主要行业利益相关者强调了未来监管框架的必要性,以确保法规跟上技术进步的步伐并且不会过时。

与会者还强调,鉴于技术进步的速度之快,迫切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这种适应性对于确保海洋环境和依赖海洋的行业能够充分受益于这些进步至关重要。

为了解决这一反馈,NRC 在 ISED 的支持下,正在推进海洋技术主题下的以下举措。这些行动也补充了上述与 MASS(一种新兴海洋技术)相关的努力。  

倡议 9:利用加拿大海洋试验场支持海洋技术

ISED 和 NRC 目前正在开展基础工作,以支持海洋领域的创新。具体来说,NRC 在 ISED 的支持下,正在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即以海洋为重点的测试场地,支持行业在现实环境中测试和验证海洋技术。NRC 还在不同的海洋领域启动了多个项目,这些项目将支持海洋技术的发展,以解决紧迫的海洋问题。

NRC 将通过研究和专业知识为行业提供支持,以测试和验证新技术。在 ISED 的支持下,NRC 将促进与现有测试站点和正在开发的站点的运营商进行对话,以巩固流程和合作伙伴关系。这将支持与政府和私营部门相关的关键优先事项,例如推进海洋脱碳,并为监管机构通过现场演示与行业互动提供潜在机会。这些努力将有助于吸引创新企业在加拿大试用技术,促进研究和创新伙伴关系,并有助于降低在行业和政府运营中采用新技术的风险。

此外,NRC 的海洋计划正在投资约 1000 万美元(2021-2027 年)用于合作研究项目,以支持以海洋为重点的试验场和技术创新。在联合国十年项目(一项为期 10 年的框架计划,旨在识别、产生和使用关键海洋知识来可持续地管理海洋)的框架下,作为联合国十年的实施伙伴,NRC 还将启动多达 6 个项目,所有这些项目都将支持海洋技术的发展。这 6 个项目是在 NRC 申请成为联合国十年合作伙伴时提出的,与 NRC 的海洋计划优先事项保持一致。这些包括通过基于自然的防御、洪水测绘技术、微塑料和纳米塑料、零废物鱼、海藻水产养殖以及使用 MASS 推进海洋脱碳来提高沿海复原力的努力。这些项目还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测试设施来绘制洪水区地图,以应对海平面上升和极端天气事件(包括加拿大海岸的风暴潮)的增加,研究新的可持续解决方案,以从加拿大收获和养殖的鱼类中获取更多价值,包括废物流的价值化,探索建立气候耐受性海藻菌株种子库的兴趣,提供具有稳定产量、生化特性和营养价值的稳定作物,并改善加拿大水道内实物资产的性能,重点是航运和可再生能源部门。 

最终,这些努力将支持海洋技术的发展和商业化,改善海洋健康并支持经济增长。它们还可以使监管机构在其他与海洋技术相关的测试上密切合作,提供一种机制,在适当的情况下为未来的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时间线:

NRC 的海洋计划已投资 1000 万美元用于以海洋为重点的合作研究项目,以支持技术创新和环境管理。目前没有计划资助其他合作项目。但是,如果有资金,NRC 愿意联合征集与海洋十年优先事项相关的提案。 

领导机构加拿大国家研究委员会

联系方式
NRC 海洋计划
加拿大国家研究委员会
NRC.ContactOCRE-ContactezGOCF.CNRC@nrc-cnrc.gc.ca

主题 5:可持续渔具和作业 

可持续渔业意味着以支持我们当前社会经济目标的方式进行捕捞,同时又不损害满足未来需求的能力。非目标物种,如濒临灭绝的鲸鱼和海龟,可能会被现役渔具或被遗弃、丢失或丢弃的渔具(“ALDFG 或幽灵渔具”)缠住,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并危及这些物种的长期恢复。最近的研究表明,幽灵渔具占海洋中大分子塑料的 70%。幽灵渔具还会对海洋动物、沿海和海洋环境以及全球鱼类资源产生破坏性影响。

更加可持续的渔具以及预防和应对渔具和幽灵渔具对濒危物种威胁的措施对于支持整个政府推进循环经济、满足《濒危物种法》的要求、实现加拿大零塑料废物议程以及履行我们在《加拿大零塑料废物行动计划》下的义务至关重要。审查有关可持续渔具使用的政策和法规是确保我们海洋未来的重要一步。

通过蓝色经济监管审查参与流程,渔业和海洋部在三个重点领域寻求有关可持续渔具和实践的意见:幽灵渔具、新兴渔具技术和相关许可要求,以确保有效实施可持续实践。

与此相一致的是,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反思了渔具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许多人表示支持可持续渔具创新,强调其对行业增长的重要性,同时又不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损害。然而,人们对测试和实施这些创新和渔具配置的授权程序产生了担忧。与会者强调,在监管制度中允许灵活性以促进和推动创新(例如可生物降解的渔具材料)并防止法规成为创新障碍的重要性。

各海洋利益相关者,包括渔业组织及其成员,也强调减少幽灵渔具出现的必要性。

蓝色经济监管审查工作以及渔业及海洋部现行“幽灵渔具计划”的实施都表明,打击幽灵渔具面临三大主要挑战:

  1. 处置和回收设施匮乏
  2. 推广、试点和开发新技术的必要性
  3. 促进赛季内装备回收的必要性

最后,受访者呼吁加拿大政府继续支持其正在实施的回收工作计划,例如幽灵渔具基金(幽灵渔具计划的拨款和捐助部分),并投资于新兴“鲸鱼安全”渔具技术的合作测试机会,例如无绳渔具。此外,还有人呼吁提供激励措施,鼓励采用新的渔具技术。

为了回应收到的反馈,渔业和海洋部正在以可持续渔具和实践为主题推进四项举措,重点关注幽灵渔具和鲸鱼安全渔具。

幽灵装备

幽灵渔具被认为是最有害的海洋垃圾之一;虽然全球数据有限,但估计表明,幽灵渔具占五大海洋环流中漂浮大塑料重量的 70%。此外,据估计,幽灵渔具会在某些地区消耗 5% 至 30% 的可捕捞鱼类资源,危及粮食安全和生计,并每年危害数百万海洋动物,包括濒危物种。

加拿大政府在 2018 年签署《海洋塑料宪章》后迅速采取行动,解决幽灵渔具这一关键问题。幽灵渔具计划于 2019 年成立,使加拿大成为幽灵渔具缓解和应对方面的世界领导者。2022 年,幽灵渔具计划续期至 2027 年,主要重点是防止和减少幽灵渔具造成的海洋污染。

DFO 提出了以下举措来解决这些问题,并与业界和利益相关者合作,利用幽灵渔具计划和幽灵渔具基金 (GGF) 的 4 年数据,加强处理废弃渔具的法规和政策,确保它们尽可能高效和有效。DFO 将通过改进数据收集、丢失和找回渔具报告系统、监管审查以及推广可持续渔具和最佳实践来加强幽灵渔具计划。这些只是加拿大幽灵渔具国家行动计划中将包括的一些行动,预计该计划将于 2027 年实施。加拿大渔业是许多沿海社区的主要经济驱动力,确保其可持续性至关重要。该行动计划将指导国家预防、缓解和减少渔业相关塑料垃圾的方法,并展示渔业管理实践的制度变革,旨在防止加拿大渔业产生的海洋垃圾。

举措十:解决处置和回收设施短缺问题

打击幽灵渔具的全面方法包括妥善处置和促进回收利用,以支持循环经济。虽然 GGF 为太平洋和大西洋沿岸的报废渔具回收和负责任处置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但加拿大仍然缺乏足够的处置和回收方案来处理报废渔具以及从海洋中打捞出来的无法识别或无法使用的幽灵渔具。在推进有效的报废管理和确定合适的处置地点时,与所有相关方的持续合作将非常重要。

为了继续解决这些问题,DFO 将:

  • 与加拿大环境部长理事会合作,确定对报废渔具负责任的处理和回收方案
  • 评估渔业和海洋部授权适当的报废渔具管理的权力,并确定是否/如何限制某些有问题的材料今后在加拿大渔业中的使用
  • 继续探索加拿大境内废弃渔具的政策选择和最佳做法
  • 探索在港口附近建立负责任的处置方案所需的当前能力和资源,并鼓励渔具的再利用和回收

通过采取这些行动,将加强和改进报废渔具的回收利用,从而提高回收选择的可用性并支持渔具的循环经济。这反过来将有助于创造污染较少的海洋环境。

时间表:工作将分阶段完成,其成果将有助于制定预计于 2027 年实施的加拿大幽灵渔具国家行动计划

领导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联系方式
渔业和港口管理部门
渔业资源管理局-国家计划
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DFO.FRM-GRH.MPO@dfo-mpo.gc.ca

举措 11:推广、试点和开发新型齿轮技术

业界有兴趣使用新的创新渔具技术来减少和防止产生新的幽灵渔具并减轻其影响。通过幽灵渔具计划,渔业和海洋部将继续与捕鱼者和渔业协会合作,推广、试行和开发新的渔具技术,以帮助提高回收工作的效率,帮助减少渔具丢失的频率或影响,或减少捕鱼作业中使用的一次性塑料的数量。

首先,幽灵渔具计划将试用替代渔具标签,以减少加拿大固定渔具渔业使用的塑料数量,从而降低塑料流入海洋的总体发生率。目前,加拿大大西洋地区至少有 4 个渔业协会计划试用可生物降解的渔具标签。此外,几个不同的渔业正在试验新的卫星浮标技术在减少渔具损失方面的有效性。

其次,随着加拿大渔业开始试验和采用新技术和新做法以减少渔具丢失的发生和影响,渔业部必须确保监管和政策制度允许这些进步支持可持续渔业实践。在渔业和海洋部审查有关渔具的法规和政策时,渔业和海洋部将考虑如何为测试和试验新兴渔具提供必要的灵活性,确保最大限度地提高其效率和效力。对海洋垃圾和幽灵渔具对加拿大渔业影响的经济评估也已开始,以确定新技术可以在哪些方面以及如何带来经济效益。

第三,渔业和海洋部将寻求潜在的资金机会,以支持未来的试点,评估试验技术的成功和效益,并完成对其他司法管辖区使用的技术的研究,以确定它们是否适合在加拿大进行试验。该领域的进展将纳入预计于 2027 年实施的加拿大幽灵渔具国家行动计划。

总体而言,这些行动将促使加拿大在商业渔业中试行新方法,以减少或减轻幽灵渔具的影响,从而继续使加拿大成为解决幽灵渔具问题的全球领导者。

时间线:幽灵渔具计划已开始进行试验和经济评估,旨在探索旨在防止渔具丢失或减轻各种渔业中丢失渔具影响的技术,并评估潜在的财务影响和收益。正在进行的试验和经济评估将为加拿大幽灵渔具国家行动计划的监管和最佳实践制定提供参考,该计划预计将于 2027 年实施。

领导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联系方式
渔业和港口管理部门
渔业资源管理局-国家计划
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DFO.FRM-GRH.MPO@dfo-mpo.gc.ca

举措 12:允许在赛季内取回装备

目前,法规不允许在季节内或临时回收渔具。法规禁止在活跃的商业捕鱼季节回收幽灵渔具,这限制了回收活动的时间范围,并阻止捕捞者保留在商业捕鱼时回收的渔具。在禁渔期间,第三方回收活动由 GGF 资助,并通过《渔业(一般)条例》第 52 条授权。然而,业界对临时的季节内渔具回收很感兴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渔业与海洋部将在上述更广泛的监管审查工作下,寻求以新法规或修订法规的形式确定必要的监管权力,以便根据《渔业法》在当季临时回收幽灵渔具目前回收幽灵渔具的权力在行政上繁重,并且限制了工作时间。新的权力将允许灵活性并降低渔业成本。渔业与海洋部已开始讨论需要哪些监管修正案,以便追踪渔具丢失情况并有效管理和回收幽灵渔具,同时保持该部门正确执行法规的权力。

除此之外,渔业和海洋部将进一步改进现有的渔具报告系统,以支持这些预期的监管变化,并改进流程和数据收集。渔业和海洋部将改进渔具报告系统,让商业捕捞者更容易报告丢失的渔具,并进一步了解渔具经常丢失的区域、令人担忧的渔具类型,以及确定渔具回收作业的优先区域。通过该系统收集的信息还将为未来防止损失所需的渔业管理变化提供参考。渔业和海洋部还将与全球幽灵渔具倡议共享这些信息,以将其纳入全球数据门户(世界上最大的免费幽灵渔具数据存储库),这将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幽灵渔具如何影响加拿大和全球水域。此外,渔业和海洋部将探索如何将负责任地处理和储存渔具作为商业渔业要求的一部分。

监管审查和渔具报告系统的改进都支持这些变化,这将使回收幽灵渔具更加高效和经济。更高效的回收将最大限度地减少我们水域中的幽灵渔具数量,从而减轻对海洋物种和环境的影响。

时间表:监管审查预计将于 2025 年底完成。审查结果提出的监管修正案预计将于 2026 年出台。FGRS 的改进将持续实施,并作为定期系统更新的一部分推出。

领导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联系方式
渔业和港口管理部门
渔业资源管理局-国家计划
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DFO.FRM-GRH.MPO@dfo-mpo.gc.ca

鲸鱼安全装备

渔具缠绕威胁着加拿大鲸鱼物种,包括极度濒危的北大西洋露脊鲸,目前仅剩 360 头。渔业与海洋部正在推动加拿大商业渔业测试和采用对鲸鱼安全的渔具,包括创新的按需渔具技术以防止缠绕;以及低断裂强度渔具改造,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缠绕造成的伤害。

鲸鱼安全渔具采用基金 (WSGF) 于 2021 年 8 月启动,在两年内为加拿大东部的项目拨款近 2000 万美元。其目的是促进向鲸鱼安全渔具的过渡,包括渔具试验和制造创新等举措。该计划的资金于 2023 年 3 月结束。在蓝色经济监管审查参与期间,利益相关者和合作伙伴强调了继续为鲸鱼安全渔具试验提供联邦资金的重要性,以确保安全采用并防止渔具丢失等问题,正如渔业和海洋常设委员会于 2023 年春季发布的关于加拿大北大西洋露脊鲸保护与共存的报告中所强调的那样。

从 2024 年开始,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将支持加拿大大西洋地区和魁北克省某些渔业自愿采用抗断强度较低的渔具,作为促进对鲸鱼保护以及保持国际市场准入和竞争力至关重要的重大行业变革的下一步。随着时间的推移,实施鲸鱼安全渔具将需要对作为许多社区社会经济支柱的行业进行重大的运营变革。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今后对自愿措施的支持将包括制定许可条件、制定监测计划以及就渔具改造的最佳用途向捕捞者提供建议等活动。

倡议 13:推进鲸鱼安全装备倡议

鲸鱼安全渔具倡议由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设立的各项计划组成,旨在促进商业渔业中的创新和鲸鱼安全渔具的采用。其主要目标是减少大型鲸鱼(包括北大西洋露脊鲸)被缠住的风险,同时确保渔业的可持续性。该倡议包含两个基本组成部分:制定加拿大鲸鱼安全渔具战略和继续进行鲸鱼安全渔具技术试验。鲸鱼安全渔具技术的进步和采用不仅将支持加拿大渔业满足《加拿大濒危物种法》的要求,还可能有助于根据《美国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对加拿大渔业进行积极评估。这将确保加拿大海产品能够继续进入美国出口市场。

首先,渔业与海洋部正在制定加拿大鲸鱼安全渔具战略,并于 2024 年进行外部参与和最终确定。该战略将指导未来几年加拿大商业渔业采用鲸鱼安全渔具,重点关注防缠绕工具,例如创新的“按需”渔具,以及其他渔具技术和配置,以减少鲸鱼被缠绕的风险,包括低断裂强度渔具。该战略将与行业、专家和土著合作伙伴合作制定,以确定信息差距并制定一条雄心勃勃的途径,使加拿大渔业采用鲸鱼安全渔具。

该战略认识到渔业在调整渔具方面面临的深刻变化和挑战,将为成功实施鲸鱼安全渔具制定框架,根据每个渔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定制,并将捕捞者的安全和渔具有效性作为首要任务。渔业和海洋部将开展监管和运营工作以支持该战略的实施,确保在进行更多试验以及广泛、安全、有效地采用鲸鱼安全渔具创新时与渔业行业分享一致、准确的信息。此外,该战略将支持实施 2023 年《渔业法》中《渔业(一般)条例》修正案中规定的新灵活性修正案捕捞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可以使用浮标线来标记渔具的设置位置,以降低对海洋哺乳动物的风险。这一变化使得按需或“无绳”渔具的商业用途成为可能,以防止鲸鱼被缠住。这也符合美国减少商业渔业中海洋哺乳动物误捕的监管努力,也是协助加拿大满足美国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 (MMPA) 持续进口要求的重要举措。

其次,该计划的一个关键要素是继续进行创新的鲸鱼安全装备试验。这些试验包括创新渔具和“智能浮标”,对于确定最适合特定渔业条件的鲸鱼安全装备以及制定未来渔业监管要求至关重要。它们还为制造商提供了宝贵的反馈意见,以改进系统以满足加拿大渔业的运营要求。

DFO 将通过在适当情况下提供技术建议、监督和科学授权来支持将鲸鱼安全装备试验扩展到尚未参与的渔业,以促进这项工作。此外,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还可以获得更广泛的资助计划,例如加拿大濒危水生物种自然基金和加拿大渔业基金,以寻求与这些计划的优先事项相符的鲸鱼安全装备项目的资金支持。

这些行动将导致在渔业中实施新的鲸鱼安全装备,这些装备将由全面的鲸鱼安全装备战略指导,并由正在进行的装备试验提供信息。实施鲸鱼安全装备将使加拿大渔业在全球市场上保持竞争力,成为可持续海产品的首选,并支持保护和恢复濒危鲸鱼。

时间表: 2024 年,加拿大大西洋地区和魁北克省的某些固定渔具渔业将开始自愿采用低断裂强度渔具。许多渔场仍在试验其特定条件下的最佳渔具选择,包括按需渔具。这个 5 年时间表(2024-2029 年)与渔业和海洋部正在制定的 5 年期鲸鱼安全渔具战略相一致,最终版本预计将于 2024 年发布。该战略将概述推动实现这一目标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

牵头: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联系方式:
渔业和港口管理部门
渔业资源管理局-国家计划
加拿大渔业和海洋部
DFO.FRM-GRH.MPO@dfo-mpo.gc.ca

路线图中未包含的问题

利益相关方和合作伙伴还提出了一些未通过本监管审查解决的问题。虽然这些意见未通过本路线图得到解决,但已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分享,以供参考和未来考虑。为了透明起见,本节旨在总结利益相关方提出的未通过路线图解决的问题类型,这些问题可分为两大类。

路线图目前未解决的反馈

几位参与者提出的问题在审查中进行了分析,但决定不作为路线图的一部分。例如:

  • 一个利益相关方小组就碳海底封存发表了意见,强调加拿大需要制定一个海上碳捕获和储存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以促进和鼓励项目开发。该利益相关方直接建议加拿大政府更新《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并将二氧化碳(CO2)列入附表 5 中允许在海上处置的物质清单。虽然不是在本路线图的背景下这样做的,但 ECCC 正在推进《伦敦议定书》修正案的实施,该修正案于 2006 年将二氧化碳海底封存添加到其框架中。目前正在对 CEPA 附表 5 进行监管调整,以将二氧化碳纳入《伦敦议定书》中概述的义务的一部分。在二氧化碳正式纳入 CEPA 附表 5 之前,加拿大仍将禁止海底封存二氧化碳。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对新兴碳管理方法(包括海洋地球工程)的探索尚处于早期阶段。需要进行大量的分析和政策制定,以加深加拿大政府对该主题的科学理解,评估潜在的利益和风险,并为政策和监管框架的制定提供信息。 
  • 作为蓝色经济监管审查工作的一部分,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建议对《引航法》进行可能的修订,以在加拿大实施 MASS。目前,《引航法》不需要修订即可在加拿大水域实施 MASS 作业。该法案目前适用于大型商用船舶(根据水域引航机构的不同,门槛也不同),不包括渔船和渡轮。在适用该法案的这些情况下,该法案中有一项条款允许对船舶进行远程引航。

超出蓝色经济监管审查范围的反馈

最后,几位参与者提供了反馈意见,经过仔细考虑后,得出结论认为这些意见超出了本次审查的范围。尽管如此,这些意见已与相关部门分享,并可能通过其他机制进行审查。其中包括:

  • 普遍的劳动力和技能短缺,包括限制在海事部门的某些职业中使用临时外国工人         
  • 向加拿大政府推销的新技术
  • 联邦部门和机构的资源
  • 人工智能的监管
  • 船舶电气化
  • 特定物种的渔业管理问题
  • 不属于联邦管辖范围的问题
  • 反馈为一般性反馈,并未指出本次审查中可采取行动的具体监管问题

结论

该路线图的重点是推进加速蓝色经济经济增长和创新的举措,同时继续维护加拿大的健康、安全、保障和环境目标。

参与蓝色经济监管审查的部门和机构致力于持续实施其计划,并向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透明地传达结果。与过去的路线图一致,参与的部门和机构将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向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提供计划进展的最新信息,以支持沟通和透明度。TBS 还将继续探索通过 TBS 监管现代化工具和编程为部门和机构提供支持的机会,以实施本路线图中确定的计划。

展望未来,路线图行动预计将支持有意义的进展,并为加拿大的蓝色经济建立更灵活、响应更快的监管体系。

修改日期: 
2024-06-03

谷歌翻译Blue Economy: Targeted Regulatory Review – Regulatory Roadmap